墨西哥-商標法改革生效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4:05
8月10日,墨西哥商標法改革生效。如我們之前的文章所述,商標改革為品牌所有者帶來了一系列積極的變化,包括:
保護“非傳統標記”,即全息標記,聲音和氣味標記
強制接受同意書和共存協議
可以通過爭論“次要含義”(由于使用而獲得的獨特性)來克服對描述性/獨特性缺乏的拒絕。
異議將具有約束力,并且將要求墨西哥商標局(MTO)發布合理的決定
與商標有關的所有辦公室行動都將通過電子IP公報通知,這將加快行政程序
在線商標申請和非傳統商標申請的辦公室費用將減少10%
關于某些修訂,品牌所有者應非常小心,因為他們將被要求采取積極措施以保持其商標的可執行性和生命力。
特別是,對于2018年8月10日之后提交或授予的所有商標,一旦商標開始使用,就必須對實際有效使用聲明進行遞減(自注冊起3年內,聲明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商標)。
如果沒有及時提出使用聲明,該商標將被視為放棄。同樣,在2018年8月10日之后申請商標續展時,也必須提交相應的聲明。到目前為止,不需要與聲明一起提交實際使用證據。
品牌擁有者必須意識到的另一個重要變化是,商標不能再用于廣泛的商品和服務,而只能針對感興趣的特定商品和服務的商標。
此更改與MTO最有可能開始允許部分取消操作的事實相吻合,這意味著在非使用攻擊中,必須證明所涵蓋的每種商品和服務的使用。請記住,MTO以前的做法是,如果可以證明使用了一個單獨的清單,則可以保護商標整體免受不使用的影響,這將導致劇烈的變化。
一旦MTO指南的最終文本發布,預計將在2018年8月底公布有關MTO實施和執行商標法改革的更多細節。
盡管以上是品牌所有者現在考慮的關鍵點,但我們確實希望進一步的發展,并會在發生這些變化時向您提供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