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將商標與商標申請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服務一起使用?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3:25
2017年1月19日,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了最終規則,將允許是否美國專利商標局核實商標持有人使用的商標與所有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務的商標申請或注冊。但是,白宮最近的凍結規定使人們質疑美國專利商標局是否以及何時實施新規定。
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發布商標注冊之前,商標申請人必須提交證明他們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此外,為了維持商標注冊,商標所有人必須定期向USPTO提交繼續使用的誓章。
根據新規則,當商標持有人或申請人提交在商業中使用的證據時,美國專商局“可以要求所有人提供有關信息,展品,誓章或聲明以及為適當檢查商標而合理需要的其他標本。根據該法令第8條的誓章或聲明,或由勞工局評估和促進注冊簿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美國專利商標局解釋該新規則的理由是:“沒有準確反映美國在商業中對注冊中標識的商品/服務使用的商標的注冊,將給公眾帶來成本和負擔。”
美國專利商標局于2017年2月10日發布通知,指出根據白宮2017年1月20日的“監管凍結待審”備忘錄,新規則的實施將推遲至2017年3月21日,該備忘錄規定凍結60天執行所有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