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在辦理公司注冊(register)手續的時候,往往都會面臨股東人數的問題,主要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股東(Shareholders)人數過多。
有的創業項目剛開始時就會有八九個甚至十個合伙人,這樣的股東(Shareholders)人數比較多,當出現這種情況(Condition)的時候,是不是需要把這些所有合伙人都變成工商注冊的股東,在工商登記中出現呢?
其實,在剛開始注冊的時候,工商注冊的股東人數一定不能過多,必須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圍(fàn wéi)內,而且是比較少的人數范圍內。
如果工商注冊的股東人數過多,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會加重很多程序(procedure)上的負擔,是不利于創業項目的發展的,其次,股東人數過多,股權分配、股權的動態調整都是比較麻煩的問題(Emerson)。深圳資質代辦注冊公司:帶上法人證件(身份證)在當地工商局注冊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上所填寫的注冊資金一定要≥資質標準中的規定;經營范圍要填寫所辦理資質的專業(例如辦理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資質,那么營業范圍就要填寫“水利水電工程”)。取得企業公章。
第二種情況(Condition),股東人數過少,股東不完備。
有的創業項目在剛開始組建團隊的時候,團隊不完善,也許只有一個牽頭人自己能成為公司的股東(Shareholders),發生這種情況(Condition),是不是就必須要等到其他股東都到位以后再注冊公司呢?
答案當然不是,完全不需要等到股東(Shareholders)人數完備再去注冊公司,這種是比較浪費時間的。深圳注冊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要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上就把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了,可以避免創業者承擔不必要的財務風險。
在創業項目發展中,很有可能已經在談融資了,投資(意義:是未來收益的累積)人也在準備投資了,這時候,如果由于股東的問題導致公司(Company)沒有注冊下來,是非常不利于項目發展的。注冊深圳公司我國目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注冊資本不用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冊時的資金壓力。
當一個創業者決定要做一個項目,哪怕目前只有一個人,也可以去注冊(register)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等到其他合伙人加入,其他股東確定之后,再將其變為工商注冊的股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