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
注冊公司>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注冊公司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與所受理的申請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企業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注冊公司哪些不屬于企業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即時決定不予受理,發《不予受理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東莞注冊公司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注冊公司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業登記場所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原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與所受理的申請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將申請材料原件作為新申請的,應當根據《企業登記程序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辦理。企業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未收到申請材料原件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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