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搞清楚,開
分公司>和注冊子公司之間的區別>>
分公司的所有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子公司的所有法律責任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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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跟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子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舉個例子:分公司虧損500萬,母公司盈利500萬,那么企業所得稅為0。>>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如果新開公司是做同樣的業務,就用總分公司來管理。如果是上下游關系的,就用母子公司來管理。>>
再直白一點,若新設立的企業,投資大,收益小,虧損的概率高,選擇分公司形式較為合適,可以享受與總公司受益盈虧相抵的好處,如果總公司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分公司也能優惠政策。反之,如果總公司虧損,新設機構可能盈利時,則選擇設立子公司更好,既不用承擔母公司的虧損,還能享受到獨立法人的便利。>>
最后想說,新設分支機構,選擇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選擇。有任何問題也可以咨詢我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