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注:可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11、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證明>>
(復印件各1份,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13、法律文件送達被授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復印件1份,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1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原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
(注:可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15、股份有限公司還需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銀行詢證函(原件1份)>>
(注:可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
1、屬外國投資者的,須經所在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并經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原件1份);>>
2、屬港、澳地區投資者的,須經中國委托公證人認證(原件1份),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加蓋轉遞專用章;屬臺灣地區投資者的,須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并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驗(原件1份)。>>
注意:境外(含港澳臺)自然人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已經進入境內的,如果能提供有近期入境記錄的以下材料,可無需再對投資人身份證明進行公證或認證(轉遞):1、外國自然人提交經中國使(領)館簽證的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2、港澳地區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簡稱“回鄉證”)或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3、臺灣地區自然人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屬中方投資者的,須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復印件1份,須加蓋該法人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股東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主體資格證明)。>>
廣東龍達財稅服務有限公司專注大中小型企業財稅服務,提供東莞注冊公司流程和費用、代理記賬公司費用和流程、營業執照辦理查詢年審等財稅服務,并為大中小微企業及創業者提供代辦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報稅,營業執照辦理等企業服務,助力中小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