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可以說是所有準備創業的創業者都要遇到的一個要與新公司合規化發生關聯的事項,對于注冊資本的多少很多創業者都沒有一個準確的衡量,尤其自新公司法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從實繳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后,更是如此。今天龍達財稅小編就帶您來了解
東莞注冊公司>資本認繳和實繳之間的區別。>>
認繳制又叫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注冊公司時將認定的注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
這個制度改革對初期創業卻資金不足的人來說是極大的優勢,一開始不需要投入大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不足之處就是具有法律風險,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內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將剩余的資金全部繳清才行!>>
而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注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于一開始就解決,今后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較高的要求。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適用認繳制,比如:金融類公司、典當行、勞務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就不適用認繳制。>>
另外,小編還需延伸下相關知識點,即是國家施行的注冊資本認繳制,并不代表注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擔注冊資本對應的責任。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以及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盡管新公司法取消了具有強制性的公司注冊資本實繳限制,但股東仍需按照公司章程中規定的注冊資本實繳時間要求按期足額繳納其所認繳的出資。如果您在注冊公司過程中有任何業務問題需要處理,可以隨時咨詢龍達財稅,作為一家已在財稅服務領域深耕17載的企業,廣東龍達財稅服務有限公司專注大中小型企業財稅服務,提供東莞注冊公司流程和費用、代理記賬公司費用和流程、營業執照辦理查詢年審等財稅服務,并為大中小微企業及創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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