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注意了,請務必于12月31日前到登記機關換照,以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記者昨天從市工商局獲悉,根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未加載代碼的舊版營業執照將失效。
執照未加載信用代碼都須換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全國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應當換發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企業辦理相關業務須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未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會有哪些影響? 據介紹,未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營業執照,就不能作為合法市場主體的憑證,外界就不認可這樣的營業執照,這樣會給企業實際經營帶來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因為新版企業營業執照是“五證合一”,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未轉換的舊登記證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跟企業相關的其他幾種舊登記證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登記管理部門發放、以統一代碼為編碼的新版營業執照。如果企業還用舊版證照,就無法持有其他四種登記證。沒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也難以以企業名義在銀行開戶。
目前揚州市場主體有42萬多戶,其中企業有10多萬戶。據他們了解,還有不少企業未更換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未更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未能及時了解注意,或者領取營業執照后就根本未營業。所以,尚未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應于2017年12月31日前更換,以免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
已辦“五證合一”無需換照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按照“五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不需要重新換領營業執照。尚未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在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時,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多證合一”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不強制換照 這里有兩種情況:已按照“三證合一”模式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無需重新申辦新版營業執照登記;未取得“一照一碼”新版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也可以換新版執照,但2018年1月1日后原營業執照繼續有效。
辦新版執照需帶原證原件 更換新版營業執照,可攜帶《關于換發營業執照的申請》(登記機關領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至企業登記機關辦理。原件丟失的,可憑聲明作廢的報紙報樣辦理。另外,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須按程序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后,方可換照。
“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后,工商登記辦理手續跟以前一樣。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辦理工商登記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以及營業執照樣式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