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青年英才“雙百計劃”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決定開展2018年度廈門市第二批杰出青年人才暨第四批青年創新創業人才申報工作,具體內容如下。想要申報的朋友抓緊時間辦理咯!
一、申報評選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杰出青年人才
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內(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引進或意向引進到廈門市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每年在廈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達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的(企業4倍,事業單位2.5倍),并符合《廈門市杰出青年人才認定標準(2018年)》之一(詳見附件)的青年人才。
柔性引進的,每年在廈工作時間不少于60個工作日,總工作時間或項目完成時限不超過兩年。
(二)青年創新人才
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軌道建設等重點建設項目以及教育、衛生、文化等重點社會事業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省部屬高校、科研機構除外)工作,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從事一線技術研發、應用研究、設計制造等工作1年以上者(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1.通過評審方式參評的,還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為主負責所在企業自主研發的創新項目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前沿技術項目研究,取得一定成果;或參與技術改造、升級,取得技術革新或解決關鍵性技術難題的。
(2)本人具有較高專業造詣或較強的科研、技術創新能力,在本領域取得以下創新成果之一的:
①主持或在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研究或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工作中發揮核心作用;
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本專業領域內公認的重要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三篇以上學術論文,或出版過有重要科研價值、技術價值或社會影響的著作;
③獲得市級以上重大科研成果獎項或其他業內公認有影響力的專業獎項;
④在本專業領域有較為重要的科研創新、技術創新,取得成果并產生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2.通過認定方式參評的,還需符合下列條件:
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每年在廈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年薪達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定比例以上的(企業4倍,事業單位2.5倍),并符合《廈門市第四批青年創新人才認定標準》(詳見附件)之一。
(三)青年創業人才
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創業1年以上者,并符合下列條件:
1.在自主創辦的企業(單純產品銷售型企業除外)中持有20%以上股份,為該企業的高級技術人員或高級管理人員;
2.創辦企業原則上注冊資本達100萬元以上,近2年年營業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稅收達到50萬元以上,資產負債率合理;
3.經營管理層有較高經營管理水平,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4.創業企業正在進行技術成果轉化,或進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研究及推廣,創業項目為企業自主研發或創新商業模式的,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開發潛力,可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
二、申報辦法 (注:青年創新人才僅選其中一種程序申報)
(一)評審程序
第四批青年創業人才及青年創新人才(評審類)通過評審方式評選。
申報人登錄“i人才-廈門市人才公共服務平臺”網站(www.irencai.gov.cn),點擊“青年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申報窗口”,經注冊審核通過后,在網上填寫申報書,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二)認定程序
第二批杰出青年人才及第四批青年創新人才(認定類)通過認定方式評選。申報工作具體按下列程序執行:
1.申報人登錄“i人才-廈門市人才公共服務平臺”網站(www.irencai.gov.cn),下載并填寫《廈門市杰出青年人才認定申報表》或《廈門市青年創新人才認定申報表》。
2.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提交《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申請人所在單位核實并加具推薦意見后,報所屬行業系統主管部門組織人事部門。杰出青年人才同一單位限報3人,青年創新人才同一單位限報1人。
3.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在申報截止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本行業申報對象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符合認定標準的予以審核通過,并將材料報送團市委。
三、申報時間:
2018年8月30日截止。
四、咨詢電話: 2070099 207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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